服務熱線:

18239789977

新聞詳情

外貿企業注意了!稅務稽查將這樣影響退稅速度

7
發表時間:2021-11-05 10:25

提醒


外貿企業注意啦!

違法違規辦理退稅業務,

被稅務機關稽查部門立案檢查,

您以為只影響涉案稅款辦退嗎?

當然不!

這也將影響您其他出口退稅款的辦退速度。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都有哪些影響吧!



情形1


出口退稅款被暫緩


問:我司2020年期間的出口業務被稅務機關稽查部門立案檢查,那我司2021年出口的業務還能正常退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五條第五款,因涉嫌騙取出口退稅被稅務機關稽查部門立案查處未結案的,該筆出口業務暫不辦理出口退(免)稅。已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免)稅。

因此,若你司2020年出口業務已辦理退稅,稅務機關將對你司其他年度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做暫緩處理,直至金額達到被立案檢查的業務所涉退稅額,其他應退稅款方可正常辦退。

情形2


受理時限遭延長


問:我司現為二類出口企業,因某筆出口業務被稅務機關稽查部門立案檢查,那對我司后續辦理出口退稅會有什么影響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第十三條第四款的相關規定,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因涉嫌騙取出口退稅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暫按三類出口企業管理。

這意味著主管稅務機關承諾辦結退稅手續的時限,將由受理你司申報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延長至15個工作日。

情形3


申報要求變嚴格


問:我司收到稅務機關稽查部門于202141日作出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告知將停止為我司辦理出口退稅兩年。那我司于20213月出口的業務還能繼續申報出口退稅嗎?

答:可以。根據《關于停止為騙取出口退稅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2號)的相關規定,出口企業在稅務機關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期間內發生的自營或委托出口貨物以及代理出口貨物等,一律不得申報辦理出口退稅。停止辦理出口退稅的時間以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之日為起點。因此,你司于20213月出口的業務是停權之前發生的,可以繼續申報辦理出口退稅。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類、二類、三類出口企業因違反出口退(免)稅有關規定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的,出口企業分類管理類別還將被調整為四類。屆時,將不得再進行無紙化申報,除提供規定的原始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外,還須同時按規定報送收匯憑證。而且自評定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

涉稅法規要牢記,

違法行為不可為,

腳踏實地做業務,

稅款辦退有制度。


END






來源:廈門稅務

供稿:第三稅務分局

編發: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分享到:

電話:18239789977(微信)  |   0375-3396990

QQ:284112243

郵箱:284112243@qq.com

地址: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建設路佳田新天地2號樓2單元8樓

掃一掃關注利達財稅
——————————————————————————————————————————————————————
掃碼加微信咨詢